Knowledge advances by steps not by leaps. 知識的獲得是循序漸進而不是突飛猛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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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因應英語納入國小課程,鼓勵本縣學生學習英語文,開拓視野,培養國際觀。

貳、辦理單位

  1.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2. 二、承辨單位: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小學
  3. 三、協辦單位:花蓮縣國小英語輔導團、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

參、辦理方式

  1. 一、競賽方式
    1. (一) 初賽:各校請參酌本實施計畫或自行另訂辦法辦理校內初賽。
    2. (二) 決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各項比賽。
  2. 二、競賽項目、組別競賽員人數、資格及限制:
    1. (一) 競賽項目與組別
項目 組別 備註說明
讀者劇場 國小學生組 1. 包括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國小組學生,不分年級辦理。
2. 團體競賽4-8人。
3. 每校(機構)限一組參加。
國中學生組 1. 包括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中補校學生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國中組學生,不分年級辦理。
2. 團體競賽4-8人。
3. 每校(機構)限一組參加。
高中(職)學生組 1. 包括本縣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學生,不分年級辦理。
2. 團體競賽4-8人。
3. 每校限一組參加。
  1. (二) 為擴大參與,各競賽員,每人均以參加1項為限。
  2. (三) 各競賽員不得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1. 三、競賽時限
    • 讀者劇場:4至7分鐘,未滿4分鐘或超過7分鐘,每30秒扣平均總分1分(不足30秒,以30秒計)。
  2. 四、競賽內容範圍及相關文稿檔案格式規定
    1. (一) 讀者劇場
      1. 自訂,惟自創、改編或採用他人作品,請於劇本首頁標明,並注意著作權相關規定。
      2. 提供譜架以供放置劇本及麥克風3支。為避免模糊讀者劇場所要呈現的意涵,比賽時禁止使用大型道具及背景,但可斟酌使用小型道具如響板,以及簡單服裝造型,唯此項目不列入評分。
      3. 需排練學校請儘早申請,競賽前1天場地佈置不予提供練習。
    2. (二) 文稿檔案格式與上傳檔案時間規定
      1. 劇本內容,中文部分用標楷體、英文部分用Times New Roman體(皆用12號字)、固定行高18、直式橫書,文稿內容先英文,後中文之格式呈現、勿美邊,勿出現校名或參賽者資料。
      2. 劇本請務必於3月24日(星期一)前,至花蓮縣英語動態競賽專屬網站(綱址:https://english.hlc.edu.tw)完成上傳(上傳後不接受修正),以利競賽時投影及成果專冊之編輯,檔名請設定為:參賽項目-學校名稱-劇本名稱)。
  3. 五、競賽評判標準:英式或美式口音均可,不影響評分。
    1. (一) 讀者劇場
      1. 詮釋及創意(主題呈現、語調、聲音表情):占40%。
      2. 英語發音:佔40%。
      3. 整體(團隊默契、整體表現):占20%。
    2. (二) 競賽時禁止拋撒花片、紙片、糖果、帶動跳等任何會影響競賽場地之動作,違者酌予扣分。

肆、辦理時間、地點

  1. 初賽辦理時間:由各校自行訂定,並於114年3月12日前完成。
  2. 決賽辦理時間:114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08:30起。
  3. 決賽辦理地點
    • 場地1:國小組: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場地2:國中、高中組: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伍、報名時間與方式

  1. 請於114年3月14日起至3月21日下午16時止,至花蓮縣英語動態競賽網站進行線上報名(綱址:https://english.hlc.edu.tw),請參賽單位把握時間逾時將不予受理。
    1. (一) 學校請進入系統後請選擇學校名稱,密碼預設為舊版處務公告登入代碼
    2. (二) 非學教育機構(團體),進入系統後請選擇名稱,密碼請洽鑄強國小。
    3. (三) 非學型態之個人,其學籍設於原學區學校者,由該校協助報名;學籍設於縣政府,請逕與鑄強國小報名。
  2. 請參賽單位統一指定承辦人一名,並於系統內登入相關聯絡資訊,以利報名審核作業之必要連絡。
  3. 附件上傳時間為3月20日至24日,請各參賽學校於指定時間內依規定辦理。
  4. 因獎狀控管不容出錯,請務必確認參加學生及指導老師之姓名正確無誤,如係學校登錄疏失導致獎狀列印錯誤,由學校自行負責。
  5. 海星國小競賽報名事宜聯絡人:教務處楊筌傑主任,電話:03-8225407轉210。

東華附小競賽報名事宜聯絡人:教務處王碩鴻主任,電話:03-8222344轉310。

陸、獎勵

  1. 錄取特優、優等、甲等和乙等若干,名額由評審會議依現場決定。
  2. 獲評定甲等以上學校,每校頒給團體獎狀1紙。
  3. 讀者劇場:獲評定優等以上學校指導老師(每校至多2人),由本府核發獎狀予以獎勵。
  4. 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工作績優者,由本府依規定辦理敘獎。

柒、出場序及報到

  1. 各組競賽出場順序,原則上由電腦系統分北區、南區,以亂數產生,並於114年3月21日下午17:30前分別公告於「本府教育處-處務公告」,屆時請各校自行留意競賽時間。
  2. 各校應於排訂比賽時間之30分鐘以前,完成報到手續。
  3. 參加競賽時,經3次唱名未到之學校,取消其比賽資格。

捌、成績公告及申訴事件

  1. 競賽成績將於所有競賽項目結束後統一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處務公告」。
  2. 競賽員資格或有關競賽之申訴事項,應由領隊於該隊競賽結束後20分鐘內提出逾時不予受理,出具書面抗議書,詳述申訴抗議理由,向大會提出。
  3. 抗議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競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抗議。

玖、附則

  1. 各組報名隊數如未達3隊者,該組競賽取消。
  2. 本次競賽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比賽報到當天應繳交同意書。
  3. 本競賽各項活動(讀者劇場等競賽)由工作人員攝影後將檔案交由鑄強國民小學保管,後續供教育用途使用。

競賽時程


決賽

報名
3/14(五)上午8時~
3/21(五)下午4時

各校統一於比賽網站報名


比賽
4/12(六)
上午08:30起

決賽時間